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
2020-02-26 10:19:3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经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在全国自贸区内申请认证机构资质,请登录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系统(http://rzjg.cnca.cn/jgsp/)办理。
一、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改革措施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三、其他事项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认监委关于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的公告》(认监委2016年第24号公告)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适用。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2月17日